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年第2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7-21
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年第2季度报告
2017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7月19日复
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新华惠鑫债券(LOF)
基金主代码 164302
交易代码 164302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开放式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1月25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86,845,367.11份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管
投资目标 理,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
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固定
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以及权益类资产投资策略。首先,
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采用战略性与战术性相结合的大类资产
配置策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比例范围内确定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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