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1-23
关于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惠鑫B份额终止上市
的提示性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于2017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上披 露了《关于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惠鑫B份额终止上市的公告》。为了保障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利益,现发布关于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之惠鑫B 份额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于2014年1月24日生效,生效之日起 3年内,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新华惠鑫,基金代码:164302,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惠鑫 A份额(基金简称:惠鑫A,基金代码:164303)、新华 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惠鑫B份额(场内简称: 惠鑫B,基金代码:150161)两级份额。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后3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为新华惠鑫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后,本基金惠鑫B 份额将不再上市交易,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惠鑫B 份额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7]44号)的同意。
现将本基金惠鑫B 份额的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全称: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惠鑫B份
额
场内简称:惠鑫 B
交易代码:150161
终止上市日:2017年1月24日
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2017年1月23日,即在2017年
1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惠鑫B份额的全体持有人享有惠鑫B份额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基金终止上市后有关事项说明
1、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金份额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份额转换
(1)份额转换基准日
本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为2017年1月24日。
(2)转换对象
份额转换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惠鑫A 份额和惠鑫B 份额
(3)份额转换方式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本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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