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5-09-28 07:23:52 股吧网页版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并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9-28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农商行”)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5年9月28日起,本公司增加江南农商行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及转换业务。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江南农商行基金柜台交易平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自主终端申购、赎回、定投或转换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是否开通申 是否开 是否开
购、赎回 通定投 通转换
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20003 是 是 是
天弘周期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20005 是 是 是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64208 是 是 否
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仅B类) B类:420106是 否 是
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最低申购金额:投资者应与江南农商行就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每次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无级差。
2、本基金遵循的转换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2014年12月15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4、上述相关业务的办理规则参照江南农商行的规定。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400-710-9999
网站:www.thfund.com.cn
2、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0519-96005
网站:www.jnbank.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