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12
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18 年 1 月 19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8 年 3 月 12 日
一、重要提示
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2013 年 7 月 19 日证监许可[2013]958 号文核准募集,自 2013 年 9 月 12 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
管理人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当本基金连
续 2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3000 万元时,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截至 2017 年 11 月 9 日日终,本基金
已经连续 2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3000 万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
金管理人已就该事项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2017 年 11 月 7 日和 2017 年 11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分别刊登了《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海惠丰纯债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海
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和《中海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关于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海惠丰分级债券
基金主代码 163909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海惠丰分级债券 A 中海惠丰分级债券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3910 15015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基金合同生效后,每 2 年为一个运作周期,按运作周期滚动的方式运作。在每个
分级运作周期内,惠丰 A 份额自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 6 个月开放一次,惠丰 B 份额封闭运作并上市交
易。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9 月 1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7 月 19 日证监许可[2013]958 号文核准募集,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等规定于 2013 年 8 月 16 日至 201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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