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20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海惠丰纯债或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通讯方式召开,会议表决投票时间自2017年8月22日起至2017年9月18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2017年9月19日为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日,现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情况以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海惠丰纯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2017年9月19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的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本次大会的表决进
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结果进行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林奇、公证人员唐宋飞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计票结果如下:
本基金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8月18日,权益登记日中海惠丰纯债A基金总份额为22,429,667.76份;权益登记日中海惠丰纯债B基金总份额为
550,791,658.26份。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中海惠丰纯债A份额和中海惠丰纯债B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中海惠丰纯
债A份额和中海惠丰纯债B份额,未分别达到权益登记日中海惠丰纯债A基金总份额和中海惠丰纯债B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
,不满足《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开会条件,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能成功召开,因此未就《关于终止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进行审议与决议。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40,000.00
公证费10,000.00
合计50,000.00
二、重要提示
1、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就本次大会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中海惠丰纯债B将于2017年9月20日10:30恢复交易。
三、备查文件
1、《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