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6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
开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和《 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
合同》 )的有关规定,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终止《 基金合
同》 的相关事宜。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在《 中国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和中海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网站(www.zhfund.com)上发布了《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海惠丰纯债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为了保障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发布关于以通讯
方式召开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开会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8 月 22 日起至 2017 年 9 月 18 日 17: 00 止(投票表决时间以本基
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29 楼
邮政编码: 200120
联系人:吴天一
联系电话:( 021) 38429808; 400-888-9788(免长途话费)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事项为《 关于终止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
(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7 年 8 月 18 日,即在该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本次会议的表决权。
四、投票方式
1、本次会议纸质表决票详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录本基金管
理人网站( www.zhfund.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
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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