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1-29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海惠丰纯债”或“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与决议以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海惠丰纯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中海惠丰纯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通讯方式召开,会议表决投票时间自2016年1月8日起至2016年1月26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2016年1月27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的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结果进行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林奇、俞俊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计票结果如下: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中海惠丰纯债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A类基金份额共计14,970,059.88份,占权益登记日中海惠丰纯债A类基金总份额(权益登记日为2015年12月30日,权益登记日A类基金总份额29,772,178.34份)的50.28%;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中海惠丰纯债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B类基金份额共计
363,734,831.47份,占权益登记日中海惠丰纯债B类基金总份额(权益登记日为2015年12月30日,权益登记日B类基金总份额550,791,658.26份)的66.04%。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中海惠丰纯债A类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分别达到权益登记日本基金A类基金总份额和B类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以书面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所代表的中海惠丰纯债A类份额总数为
14,970,059.88份,反对票所代表的中海惠丰纯债A类份额总数为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中海惠丰纯债A类份额总数为0份。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中海惠丰纯债A类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A类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代表的本基金A类份额总数的100%;同意票所代表的中海惠丰纯债B类份额总数为363,734,831.47份,反对票所代表的中海惠丰纯债B类份额总数为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中海惠丰纯债B类份额总数为0份。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中海惠丰纯债B类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B类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代表的本基金基金B类份额总数的100%。同意票所代表的中海惠丰纯债A类份额总数和B类份额总数分别达到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的A类份额和B类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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