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04
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20年第2号)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1月7日生效。
重要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1 月 7 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海惠
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即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金现已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已变更为“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为“163907”。
本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的本次更新为依据《信息披露办法》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所作出的相应更新,其中高级管理人员更新截止至 2020 年 4
月 16 日,其余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至 2020 年 1 月 7 日,有关
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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