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6-01-12 07:19:18 股吧网页版
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公告(2016-1-12)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1-12

  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12日
第1页共6页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
基金主代码 16390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1月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和《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6年1月15日
赎回起始日 2016年1月15日
注: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和赎回时除外)。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通过代销机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及追加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第2页共6页
本基金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3.......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