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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2-27 08:09:51 股吧网页版
中银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外基金份额、中银产债场内基金份额变更登记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2-27

中银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外基金份额、中银产债场内基
金份额变更登记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银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关于中银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中银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
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的规定,2020 年 2 月 4 日至 2020 年 3 月 2 日为中银产业债一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转型之赎回选择期,在赎回选择期间,投资者仅可以申请赎回,不可以申请申购,中银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场外赎回,但不可以申请申购及转换,同时基金管理人将开通中银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中银产债场内基金份额场内赎回及跨市场转托管功能(跨市场转托管业务截止日为 2 月 26 日),中银产债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选择场内赎回和跨市场转托管,不可以申请申购。

现将中银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外基金份额、中银产债场内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具体事宜作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变更登记

本基金将自 2020 年 3 月 3 日起(包含 2020 年 3 月 3 日)的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份额
变更登记。在基金份额变更登记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者持有的中银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外基金份额、中银产债场内基金份额变更登记为中银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原场外份额结转后的基金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四舍五入,原场内份额结转而来的基金份额数保留至整数位,由此产生的计算误差归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变更登记结果详见届时管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变更登记成功后,中银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银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有的场内份额将在确权后转到场外注册登记系统。

二、《中银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完成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基金的正式转型,将原中银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外和场内基金份额结转为中银产业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

自原中银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变更登记为中银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下一工作日起,《中银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中银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中银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中银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中银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基金管理人将在《中银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当日公告《中银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情况。

三、基金份额变更登记期间的申赎安排和相关费用收取

1、自 2020 年 3 月 3 日起,中银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中银产债场
内基金份额终止上市并终止场内申购、赎回(自 2020 年 2 月 27 日(含)起中银产债场内基
金份额终止跨市场转托管)。

2、基金份额变更登记期间,本基金暂停场外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3、基金份额变更登记期间,本基金暂停收取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

在《中银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含生效日当日)起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本基金相关基金费用的后续收取以转型完成后的中银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约定为准。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中银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最新的《中银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银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中银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等相关公告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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