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2-27
中银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中银产债
场内基金份额“确权”办理指引
中银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银产业债一年债券”,基金代码:163827 ,场内简称:中银产债)已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并将于赎回选择期结束之日(2020年 3 月 2 日)后进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原中银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外和场内基金份额变更登记为中银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163827)。变更登记完成后,中银产业债一年债券基金将正式转型为中银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为“本基金”、“新基金”或“中银产业债”), 相关转型安排可详见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
中银产债场内基金份额自 2020 年 3 月 3 日起终止上市并终止场内申购、赎回(以下简称“终
止上市”)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仍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原登记在场内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中银产债场内基金份额,在中银产债场内基金份额终止上市、中银产业债一年债券基金变更登记完成后将统一登记在以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名义开立的“临时账户”(以下简称“临时账户”)下,原中银产债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以下简称“投资者”)需要对该部分基金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并经转型后的新基金恢复申购、赎回等业务后方可进行基金的申购与赎回等业务,此过程称之为“确权”。中银产债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原登记在场内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份额,持有期限自重新确认与登记之日(即确权之日)起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原登记在场外注册登记系统的份额,持有期限自中银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注册登记之日起计算。
一、确权对象
截至 2020 年 3 月 3 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全体中银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中银产债场内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二、确权业务受理时间
自《中银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确权受理机构在基金业务受理时间内均可受理确权业务(中银产业债分红期间(R-3 工作日至 R 日,R 日为中银产业债分红的权益登记日)除外)。
三、确权受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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