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20
中银盛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中银盛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 2017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
中银盛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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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3 年 4 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3】 609 号文核准募
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8 月 8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
征,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 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
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
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
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
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
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
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
“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预期风险和较
低预期收益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
基金。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8 月 7 日,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
表现等相关财务数据截止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过审计)。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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