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23
中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使用其全称或简称“本基金”、“中银保本”,基金代码为“163823”)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人为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同)。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952号),于2012年8月13日至2012年9月14日进行募集,并于2012年9月19日正式成立。本基金每个保本周期为三年,第一个保本周期自2012年9月19日起至2015年9月21日止,第二个保本周期自2015年11月2日起至2018年11月2日止。
鉴于本基金的第二个保本周期即将到期,且本基金无法为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确定保障义务人,本基金将不能满足继续作为法律法规规定的避险策略基金运作的条件,为此,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根据《中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如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上述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本基金将按基金合同的约定,变更为‘中银稳健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作相应修改。上述变更无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的规定,决定将本基金转型为非避险策略基金,即“中银稳健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使用其全称或简称“中银稳健策略混合”)。
中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因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为非避险策略的混合型基金,即“中银稳健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登记机构不变,基金代码亦保持不变,为“163823”。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
现将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中银稳健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运作的相关业务规则说明如下:
一、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操作安排
1、保本周期到期期间的时间安排
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及其后五个工作日(含第5个工作日),即自2018年11月2日(含)起至2018年11月9日(含)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保本周期到期期间的交易时间里,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各销售机构进行到期选择。
2、保本周期到期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选择方式
在上述保本周期到期期间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以下三种选择方式:
(1)赎回基金份额;
(2)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公告开放转换转入业务的其他基金;
(3)选择转为持有变更后的“中银稳健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4)若基金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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