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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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沪深 300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 2017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
中银沪深 300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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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中银沪深3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经中国证监会2011年11月4日证监许可
【 2011】 1752号文核准进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2年5月17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
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
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
合同。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
中长期持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
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05月16日,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
表现等相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7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中银沪深 300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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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 绪言.......................................................................................................................... 4
二、 释义.......................................................................................................................... 5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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