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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30 09:44:48 股吧网页版
中银沪深3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第2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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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沪深 300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中银沪深 300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

2
重要提示
中银沪深3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经中国证监会2011年11月4日证监许
可【2011】1752号文核准进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2年5月17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
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
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
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
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
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
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
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11月1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2016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
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中银沪深 300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

3
目 录
一、 绪言 ...........................................................................................................................4
二、 释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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