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沪深3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4年第1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9
中银沪深 300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4 年第 1 季度报告
2024 年 3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第 1 页共 12 页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3 月 31 日止。
§2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银沪深 300 等权重指数(LOF)
场内简称 沪深 300 等权 LOF
基金主代码 163821
交易代码 163821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5 月 17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4,550,527.26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的
风险管理手段,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获得与标的指
数相似的回报。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偏离
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4%。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式股票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标的指数的方
法跟踪标的指数,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
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
动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力求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
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4%。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等权重指数收益率×95% +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
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
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
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3 月 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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