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沪深3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3-29
中银沪深3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三月
目 录
一、前言 ...... 3
二、释义 ...... 5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 9
四、基金份额的发售 ...... 10
五、基金备案 ...... 11
六、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12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4
八、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21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7
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 34
十一、基金的托管 ...... 35
十二、基金份额的登记...... 36
十三、基金的投资 ...... 37
十四、基金的财产 ...... 45
十五、基金资产的估值...... 46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52
十七、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53
十八、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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