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1-06
关于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银信用增利
基金主代码163819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银信用增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恢复相关业务的日期及原因说明恢复大额申购日2017年1月6日
恢复(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注:2017年1月6日起,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正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即
取消对“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合计超过5000万元(不含
5000万元)申请”的限制。原2016年8月29日刊登的《关于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2017年1月6日起不再执行。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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