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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2 13:56:44 股吧网页版
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第2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0-22

  中银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
中银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9 年 7 月 20 日证监许可[2009]651 号文核准进行募
集,基金合同于 2009 年 9 月 4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
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
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
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
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
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证券引发的信用风险,以
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
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
金合同》。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对该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6 年 9 月 4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
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与托管业务相关的内容。
中银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1
目 录
一、绪 言 .............................................................................................................................. 2
二、释 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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