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08-03-1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中银增长: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8-03-15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的厚爱与支持,方便广大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投资基金,经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协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决定对通过海通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公司旗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实行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本优惠活动已经由海通证券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同意。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海通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公司旗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二、具体优惠措施
从2008年3月18日起,投资者通过海通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我司旗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仅限前端、场外模式)享有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原费率指本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
3、本优惠办法的解释权属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海通证券公司各营业网点;
2、海通证券公司网站:www.htsec.com;
3、海通证券客服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
4、中银基金管理公司网站:http://www.bocim.com;
5、中银基金管理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风险提示:本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上述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其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三月十五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