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10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九只基金就参与存托凭证
投资事宜修订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 和《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及各基金基金
合同的约定,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各基金的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就旗下九只基金参与存托凭证投资事宜对相关法律文件进
行修订,现将相关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基金范围
序号 基金名称
1 天治财富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2 天治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 天治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4 天治量化核心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 天治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 天治新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 天治研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 天治中国制造 2025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 天治转型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更新)修订
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内容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证,增加存托凭证的风
险揭示、 投资策略、投资限制、估值方法及信息披露等约定,托管协议、招募说
明书、产品资料概要涉及相关内容的一并进行了修订,并对招募说明书进行了信
息更新。
(一)以天治新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例,基金合同修订内容具
体如下:
1、“第一部分 前言”增加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相关风险揭示:
“八、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如果投资,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
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发行人、境外发行人、存托凭证
发行机制和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2、“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的“投资范围”部分增加了存托凭证,投资范
围修改为: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
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或票据)、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
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95%,其中,投资于受益于新消费主题相关企业的证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
的 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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