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1-23
兴全合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20年1月23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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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7年12月4日证监许可【 2017】 2233号文准予
募集注册。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1月23日起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兴全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
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
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
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
合同。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
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 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
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
(或申购) 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
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封闭期无法
赎回和开放期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
生的操作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卖者尽责、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除了投资A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
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
本基金还面临海外市场风险、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额度限制、
港股通可投资标的范围调整带来的风险、港股通交易日设定的风险、交收制度带来
的基金流动性风险、港股通标的权益分派、转换等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香港联
合交易所停牌、退市等制度性差异带来的风险、港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及其他
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买
卖基金份额。 受市场供需关系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有可能面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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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的折溢价风险。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
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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