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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2-01 10:51:41 股吧网页版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2-01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兴全商业模式优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二月
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更新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 2012 年 10 月 22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384 号文核准募
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12 月 18 日起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兴全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 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招募
说明书》的定期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
为准。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 信用风险、 管
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产品,属于较高
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
金。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
的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
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 2017 年 12 月 17 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摘自本基金 2017 年第 3 季度报告,数据截止日为 2017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
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更新招募说明书
目 1

第一部分 绪言 .....................................................................................................2
第二部分 释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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