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6
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
重要提示
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5年
9月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设立的批复》(证监基金字
[2005]156号)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11月3日起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
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摘要是根据《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11月2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摘自本基金2017年第3季度报告,数据截止日为2017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
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目录
一、基金管理人4
二、基金托管人14
三、相关服务机构17
四、基金的名称35
五、基金的类型36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36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36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与投资组合构建37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39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39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39
十二、基金的业绩43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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