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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1-23 06:01:41 股吧网页版
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20年第1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1-23

  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20 年第 1 期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一)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1 年 10 月 25 日证监许可【2011】1705 号文核

准公开募集并于 2012 年 3 月 29 日基金合同正式生效。

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于2019年4月25日通过现场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宜的议案的说明书》,同意基金名称变更为“诺安创业板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并对原《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中的相应内容进行修订,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自 2019年 4 月 25 日起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准予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的《风险说明书》、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及说明等,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须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系统性风险、上市公司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跟踪误差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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