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6-14 07:43:54 股吧网页版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6-14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2018年6月20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运作周年的结束日。本基金第一个运作周年自2015年6月19日起至2016年6月20日止,第二个运作周年自2016年6月21日起至2017年6月20日止,第三个运作周年自
2017年6月21日起至2018年6月20日止。本基金将以2018年6月20日为基准日进行定期份额折算。

二、份额折算对象

本基金份额折算对象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申万医药A份额、申万医药份额(包括场内份额与场外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申万医药份额”,场内简称“医药生物”,基金代码163118)、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以下简称“申万医药A份额”,场内简称“SW医药A”,交易代码
150283)与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进取类份额(以下简称“申万医药B份额”,场内简称“SW医药B”,交易代码
150284)。其中,申万医药A份额、申万医药B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1:1的比例不变。

三、份额折算方式

申万医药A份额和申万医药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对申万医药A份额的基准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两份申万医药份额将按一份申万医药A份额获得基准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

在每个运作周年,将申万医药A份额上一个运作周年结束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本金1.0000元部分,折算为场内申万医药份额分配给申万医药A份额持有人。申万医药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两份申万医药份额将按一份申万医药A份额获得新增申万医药份额的分配。

持有场外申万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申万医药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申万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申万医药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申万医药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申万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申万医药A份额

NUM(A)前前=NUM(A)

NAV后前前NAV -0.5( NAV(A)-1.0000)

申万医药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申万医药份额的份额数=

NUM(A)前前(NAV(A)1.0000)

NAV后

其中:

NUM(A)前:定期份额折算前申万医药A份额的基金份额数;

NUM(A)前:定期份额折算后申万医药A份额的基金份额数;

NAV(A)前:定期份额折算前申万医药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即折算基准日申万医药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NAV前:定期份额折算前申万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即折算基准日申万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前:定期份额折算后申万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申万医药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申万医药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每次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申万医药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基金份额数。

(3)申万医药份额

NAV后前前NAV -0.5( NAV(A)-1.0000)

原申万医药份额持有人新增的申万医药份额的份额数=

0.5NUM前前(NAV(A)1.0000)

NAV后

定期份额折算后原申万医药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申万医药份额的份额数=

NUM前+原申万医药份额持有人新增的申万医药份额的份额数

其中:

NAV前:定期份额折算后申万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前:定期份额折算前申万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即折算基准日申万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