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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4 19:57:48 股吧网页版
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15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提升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市场竞争力,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转换本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模式,由托管人结算模式改为券商结算模式,并相应修改《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自 2023 年 11 月 16 日起,本基金将
启动证券交易结算模式的转换工作。转换后,本基金参与证券交易所交易的结算将委托证券公司办理,由证券公司履行场内证券交易结算管理职责。

本次证券交易结算模式的转换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及基金实际运作相应修改《托管协议》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均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二、因转换证券交易结算模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信息 更新及基金实际运作,拟对《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修 改前后对照表如下:

修改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基金托管协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议当事人 名称: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 名称: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 11 层 号 11 层

法定代表人:刘郎 法定代表人:陈晓升

设立日期:2004 年 1 月 15 设立日期:2004 年 1 月 15
日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
文号: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文号: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证监基金字【2003】144 号 证监基金字【2003】144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人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元人
民币 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 系 电 话 : +86-21- 联 系 电 话 : +86-21-
23261188 23261188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
路 713 号 路 71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菜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菜
市口大街1号院2号楼信托大厦 市口大街1号院2号楼信托大厦
11 层 11 层

邮政编码:100053 邮政编码:100053

法定代表人:尹兆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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