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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4-28 08:26:36 股吧网页版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实施对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到期与基金转换影响的风险提示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4-28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实施对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到期与基金转换影响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相关规定,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分 级运作期到期日为2017年5月8日。本基金分级运作期结束,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申万菱 信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中小板A份额(场内简称:中小板A,交 易代码:150085)、中小板B份额(场内简称:中小板B,交易代码:150086)将终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将按相关规则对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折算成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在满足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的上市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将于 2017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指引》规定,个人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应当符合“申请开通权限前二十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等条件并在券商营业部现场以书面方式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才能申请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指引》实施后,如投资者未在券商营业部开通分级基金 相应权限的,将不能再买入中小板A、中小板B或者分拆本基金基础份额申万中小板份额。

 如投资者在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前仍未在券商营业部开通分级基金相应权限的, 之后将无法通过买入中小板B(或中小板A)进行合并,也无法申请将场内本基 金基础份额申万中小板份额分拆为中小板A和中小板B。

 关于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到期与基金转换的相关事项,详见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7年3月23日、2017年4月7日、2017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swsmu.com)上发布的《关于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到期与基金转换的公告》、《关于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到期与基金转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关于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到期与基金转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开通分级基金相应权限事宜,投资者请向其开户相关券商了解权限开通的具体要求和情况,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准备。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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