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7-12 08:14:26 股吧网页版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基金在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渠道的申购金额、赎回份额、转换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限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7-12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基金在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渠道的申购金额、赎回份额、转换份额及最
低持有份额限制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的支持与厚爱,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7月16日起,针对个人投资者调整部分基金在本公司直销渠道的基金申购金额、赎回份额、转换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的限制,详情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基金代码
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3109
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3110
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163111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3113
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3114
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3115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3116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63118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新兴健康产业主题投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163119
申万菱信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310308
申万菱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310318
申万菱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10328
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10358
申万菱信竞争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10368
申万菱信消费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10388
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310398
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310508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310518
申万菱信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C类)001148/001724
申万菱信安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C类)001201/001727
申万菱信新能源汽车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156
申万菱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002510
申万菱信安鑫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C类)003493/003512
申万菱信安鑫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C类)003601/003602
申万菱信中证500指数优选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003986
申万菱信量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4135
申万菱信价值优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4951
申万菱信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5009
申万菱信价值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4769
申万菱信量化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5418
申万菱信智能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5825

申万菱信安泰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C类)005936/005990
二、业务调整
1、自2019年7月16日起,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申购、赎回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单笔最低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调整为10元人民币,最低追加金额为10元人民币,最低转换份额调整为
10份,基金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份,同时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0份。原最低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
金额、追加申购金额、转换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等于前述下限的,不再调整。
2、最低限额调整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销售的基金产品,自建TA基金产品同时适用上述最低申购金额、追加金额、赎回份额、转换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的限制。如有调整,具体以本公司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上述事项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本公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2、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网站:www.swsmu.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