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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7-01 08:09:28 股吧网页版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请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有效期身份证件或一代身份证件并完善身份基本信息资料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7-01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请个人和机构投资者

及时更新已过有效期身份证件或一代身份证件并完善身份基本信息资
料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有关反洗钱工作管理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16〕110号)的有关规定,“登记制度改革过渡期结束后,客户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将停止使用,客户未在合理期限内更换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应当中止客户办理业务。”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第一代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根据上述规定,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
  一、如果您是个人投资者,您在开户时留存的身份证件是第一代15位身份证,或者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请持当前有效的18位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办理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更新手续,以免影响您正常的业务办理。
  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本公司需登记并审核的个人投资者身份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和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性别、国籍、职业、出生日期、联系电话、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工作单位地址等。如前述信息发生变化,请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您正常的业务办理。
  二、如果您是机构投资者,您在开户时留存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是第一代15位身份证、身份证明文件或相关证照已过有效期,请持当前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及新版证照,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办理证照、身份证件更新或补全手续。机构投资者身份证明文件及相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经当年年检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代理人身份证件。  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本公司需登记并审核机构投资者身份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称、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经营范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
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本公司需了解、收集并妥善保存以下信息:非自然人投资者的实际受益所有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等;机构的股权或者控制权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注册证书、存续证明文件、合伙协议、信托协议、备忘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以验证客户身份的文件;机构股东或者董事会成员登记信息,主要包括: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股东名单、各股东持股数量以及持股类型(包括相关的投票权类型)等。如前述信息发生变化,请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您正常的业务办理。
  以上身份信息的更新工作请务必于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如逾期未完成相关信息更新,您的相关业务将可能无法正常办理,特提醒您予以关注。
  及时更新已过期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感谢您对上述工作的大力支持。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您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了解相关信息。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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