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6-22 08:19:55 股吧网页版
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6-22

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分
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LOF)
基金主代码163110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6月1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8年6月20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2.0360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1,072,616,021.76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321,784,806.53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2.924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30%。本次分红为2018年度第一次分红。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8年6月26日
除息日2018年6月27日(场内)2018年6月26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8年6月29日(场内)2018年6月28日(场外)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基金份额的份额资产净值(NAV)确定日:2018年6月26日。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
的基金份额将于2018年6月27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8年6月28日起可查询、赎回。
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只能选择现金分红这一收益分配方式,不能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收益分配方式。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将于2018年6月22日上午9:30至10:30期间停牌一小时。
(2)本基金将于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6月26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3)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当日)通过场内场外申购(包括转换转入)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本
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通过场内场外申请赎回(包括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只能选择现金分红这一收益分配方式,具
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登记在注
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
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凡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18年6月25日前(含当日)办理变更手续。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
益。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swsmu.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咨询相关事宜。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
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