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12-27 06:02:13 股吧网页版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2-27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在申万收益份额与申万进取份额存续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会计年度外)第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对于申万收益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申万收益份额每个会计年度12月31日份额净值超出本金1.0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申万深成份额分配给申万收益份额持有人。申万深成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申万深成份额将按1份申万收益份额获得新增申万深成份额的分配。因此,若2019年12月31日申万收益份额净值超出本金1.0000元,则按下述规则办理本基金2020年度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若2019年12月31日申万收益份额净值未超出本金
1.0000元,则本基金不办理2020年度定期份额折算业务。

本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规则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的第一个工作日。本次份额折算为本基金的定期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月2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申万收益份额、申万深成份额(包括场内份额与场外份额)。

本基金的份额包括: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场内简称“申万深成”,基金代码163109)、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收益份额(场内简称“深成指A”,交易代码150022)和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进取份额(场内简称“深成指B”,交易代码150023)。其中,申万收益份额、申万进取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1:1 的比例不变。

三、 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申万收益份额和申万进取份额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申万收益份额期末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2份申万深成份额将按1份申万收益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

申万收益份额期末约定应得收益,即申万收益份额每个会计年度12月31日份
额净值超出本金1.0000元的部分,将折算为场内申万深成份额分配给申万收益份
额持有人。申万深成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申万深成份额将按1份申万收益份额
获得新增申万深成份额的分配。

持有场外申万深成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
申万深成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申万深成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
式获得新增场内申万深成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申万收益份额和申万
深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一)申万收益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申万收益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申万收益份额的

份额数。

NAV后=折算前申万深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万收益份额上年末的基金
份额净值-1.0000) ÷2

申万收益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申万深成份额的份额数=

前 (申万收益份额上年末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0)

NUM(A)

NAV后

其中:

NAV后 :定期份额折算后申万深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前 :定期份额折算前申万收益份额的份额数

NUM(A)

申万收益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申万深成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
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申万进取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对申万进取份额进行折算,因此不改变申万进取份额的基金
份额净值及其份额数。

(三)申万深成份额

后 折算前申万深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申万收益份额上年末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0) 2
NAV 

申万深成份额持有人新增的申万深成份额=

 NUM前(申万收益份额上年末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0)

2 NAV后

定期份额折算后申万深成份额的总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申万深成份额
的份额数 + 申万深成份额持有人新增的申万深成份额的份额数+申万收益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申万深成份额的份额数

其中:

NAV后 :定期份额折算后申万深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前 :定期份额折算前申万深成份……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