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26
(原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长信利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6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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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根据《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2016年2月4日),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长信利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相关转换事宜已于2016年2月5日办理完毕。
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6年6月24日起对长信利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进行份额分类,原有基金份额为C类份额,增设A类份额,具体事宜可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6月21日发布的《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长信利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分类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6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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