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2-16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利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2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信利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长信利众债券(LOF)
场内简称 长信利众
基金交易代码 163005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开放式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2月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
公告依据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6年2月18日
赎回起始日 2016年2月18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6年2月18日
注:根据《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长信利众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
2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时除外。
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上述业务申请的,将被视为下一交易日的业务申请。
基金合同存续期间,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本公司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场外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时,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申购的单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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