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07
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19 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
重要提示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1 年 4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03 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合
同于 2011 年 6 月 24 日正式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 5
年期届满即 2016 年 6 月 24 日,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自动转换
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6 年 6 月 25 日办理完毕运作期届满转换有关工
作,自 2016 年 6 月 27 日起,基金名称变更为“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2017 年 1 月 9 日,本基金在原基金份额基础之上对基金份额进行分
类,原有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为 C 类份额(以下简称“利鑫(LOF)C 类”),并增设 A 类份额(以下简称“利鑫(LOF)A 类”)。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经基金份额分级后,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5 年内,利鑫 A 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