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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9 07:17:04 股吧网页版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1-19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的分红公告

一、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长信利鑫债券(LOF)
基金主代码163003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6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法律文件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8年11月13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长信利鑫债券(LOF)A长信利鑫债券(L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163008163003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0.66420.6552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20,329,363.991,125,079.12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2,032,936.40112,507.91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3200.32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8年度的第1次分红
注: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
二、与分红有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8年11月21日
除息日2018年11月21日(场外)2018年11月22日(场内)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8年11月23日(场外)2018年11月26日(场内)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本次分红将以2018年11月21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产生的份额于2018年11月22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18年11月23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重要事项
1、本次分红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投资者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
4、投资者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或红利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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