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02-10 08:11:59 股吧网页版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东及股东出资比例变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2-08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股东及股东出资比例变更的公告
经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新
增上海彤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上海彤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
本公司股东,上海彤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对本公司增资 751 万元人民币,
上海彤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对本公司增资 749 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从 1.5 亿元人民币增至 1.65 亿元人民
币,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持股数量不变。公司股东的出资额及其出资占公
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如下: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44.55%;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31.21%;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15.15%;
上海彤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4.55%;
上海彤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4.54%。
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已根据本次股东变更情况进行了相应修改。
本公司已履行相关程序办理完成股东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向监管机构备
案。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七年二月八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