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18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广发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
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据证监许可[2016]2341号文募集的广发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2017年3月3日生效,根据《广发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广发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封闭期届满后,自 2018 年 9 月 4 日起转换为上市
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广发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详见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发布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鑫
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广发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广发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公司已于 2020 年 3 月 17 日刊登了《关于召开广发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3 月 19 日起,至 2020 年 4 月 19 日
15:00 止(投票表决时间以本次大会指定的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将送达至本次大会公证机关的指定收件人,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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