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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1-25 07:42:06 股吧网页版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1-25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
募集期的公告
广发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 162718)经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341 号文注册,已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开始募集,原
定认购截止日为 2017 年 1 月 26 日。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 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及
《 广发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广发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 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期延长
至 2017 年 2 月 27 日。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 2016 年 12 月 13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
报》 等媒体上的《 广发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也可通过
本公司客服电话: 9510582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gffunds.com.cn)获取相
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本公司管理的
其它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的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后将进入封闭期,本基金的封闭期是指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包括
《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至 18 个月(含第 18 个月)后对应日(遇非工作日顺延
至下一个工作日)的期间,如该日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延后至下一日。本基金
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投资人可在基金的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本公司
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 基金合同》 、 《 招募
说明书》 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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