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8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的风险提示公告
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于2012年5月7日生效,本基金的基
金份额包括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简称广发深证
100份额,场内简称深100基,基金代码:162714)、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场内简称深证100A,基金代码:150083)与广
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类份额(场内简称深证100B,基
金代码:150084)。《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以下简称
“《指引》”)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现将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2017年5月1日起,未在券商营业部开通分级基金相应权限的投资者,将不
能买入分级基金子份额或分拆基础份额。
二、根据《指引》规定,个人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应当符合“申请开通权限前二十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等条件并在券商营业部现场以书面方式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才能申请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
投资者可向相关券商了解权限开通的具体要求和情况,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准备。
三、《指引》实施初期,分级基金子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加大的情形,投资者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安排。
四、分级基金是带有杠杆特性的金融产品,运作机制复杂,投资风险较高。投资者应当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分级基金交易及相关业务。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在投资分级基金前应当详细阅读《指引》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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