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20
广发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 2011 年 5 月 6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668 号文核准。本基金基
金合同于 2011 年 8 月 5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
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
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合同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 基金法》 、 《 运作办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合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经根据《 基金法》 、 《 运作办法》 、 《 销售办法》 、 《 信息
披露办法》 及其它有关规定作了修订并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或网站进行了公
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6 年 8 月 5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概况
1、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 4004-56 室
3、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33 楼
4、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5、设立时间: 2003 年 8 月 5 日
6、电话: 020-83936666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95105828
7、联系人:段西军
8、注册资本: 1.2688 亿元人民币
9、股权结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烽火通信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和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基金管理人 51.135%、
15.763%、 15.763%、 9.458%和 7.881%的股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孙树明:董事长,男,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兼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执行董事、党委书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道德准则委员会委员,中国资
产评估协会常务理事,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三届理事会理事,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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