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3-22 12:00:00 股吧网页版
广发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3-22

  广发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一、前言和释义......1

二、基金的基本情况......6

三、基金份额的场外认购......7

四、基金份额的场内认购......9

五、基金备案......11

六、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12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14

八、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及权利义务......20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7

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35

十一、基金的托管......36

十二、基金份额的登记、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登记......37

十三、基金份额的非交易过户与基金间转换......38

十四、基金的注册登记......38

十五、基金的投资......39

十六、基金的财产......46

十七、基金资产的估值......47

十八、基金的费用与税收......52

十九、基金的收益与分配......54

二十、基金的会计与审计......55

二十一、基金的信息披露......56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61

二十三、违约责任......63

二十四、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64

二十五、基金合同的效力......64

二十六、基金合同的修改与终止......64

二十七、其它事项......65

基金合同正文

一、前言和释义

前言

(一)订立《广发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1、订立《广发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本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广发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的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