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分红的三个“谎言”和两大陷阱
基金分红是指基金净值的一部分被以现金或折算成基金份额的形式派发给投资者。
以现金的形式派发给投资者叫做现金分红,基金公司不收赎回费。
折算成基金份额的形式派发给投资者叫做红利再投资,基金公司不收申购费。
我们可以自己在购买基金的平台修改分红方式。
以上是基金分红的表面知识,其中含藏了三个谎言和两个巨大的陷阱,若不注意,很容易被基金公司合法地多扣钱。
首先,分红的收益原来就是基金净值的一部分;分红后,基金净值会相应地减少,也就是说投资者不会因此多拿钱。我们看到分红二字,以为额外赚了钱,实则不变,这分红二字可看作是第一个“谎言”。
第二个“谎言”:基金公司对于现金分红不收取赎回费。实际上也确实不收,但为何还把它叫做谎言呢?因为如果不分红,那些钱还在自己买入的基金中,本来就谈不上交赎回费。另外,分红发起者是基金公司,如果现金分红收取赎回费,就等于基金公司可以不断地通过分红赚手续费了,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第三个“谎言”:基金公司对于红利再投资不收取购买手续费。实际上也确实不收,但为何还把它叫做谎言呢?同样的,如果不分红,那些钱还在自己买入的基金中,本来就谈不上要交购买手续费。也就是说,这种宣传是告诉投资者可以免除一笔手续费,但实际上,这手续费本来就是没有的,所以这是第三个谎言。
最后来谈一谈分红的陷阱。
第一个陷阱是现金分红,如果我们把分红得到的现金再去买基金,基金公司会再次收取申购费。
第二个陷阱是当我们选择红利再投资后产生的。这点很多人没有注意到。
当我们手里有经常分红,并且有惩罚性赎回手续费的基金的时候,一定要多加小心。
景顺长城鼎益混合(LOF)(162605)
如果持有时间小于7天,赎回费率是1.5%
大于等于7天,小于1年,赎回费率是0.5%
景顺长城鼎益混合(LOF)(162605)在2019年6月26日分红,分红之后,分红折算的基金份额会在下一个工作日发放到我们的持有的基金里面,也就是6月27日发放分红份额。
假设我们在2019年6月5日买入此基金,到了7月1日,遇到急事要用钱,选择赎回,此时6月27日发放的分红份额要收取1.5%的赎回费,这部分份额被基金公司强制当作是6月27日买入的(其它部分持有时间大于等于7天,赎回费率是0.5%)。
也就是说,基金公司通过分红强制把我们一部分基金的购买时间延后到了分红发放日!基金公司还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合法地多收取了我们的赎回手续费。
大家在赎回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这种情况。
为了避免被多收钱,我们可以在交易详情中查看分红发放的份额,假设我们一共有890份景顺长城鼎益混合,其中90份是7天内分红所得,在赎回时我们可最多赎回800份以避免1.5%手续费,等待分红所得的90份的持有时间超过7天,再选择赎回,规避这个被强制多收钱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