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7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蚂蚁(杭州)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
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与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基金”)和上海天天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天基金”)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 2017 年 8 月 17 日起新增委
托蚂蚁基金和天天基金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的
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蚂蚁基金、天天基金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蚂蚁基金和天天基金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 1)景顺长城鼎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代码: 162605);
( 2)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代码: 162607)。
2、销售机构信息
( 1)销售机构名称: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朱晓超
电话: 021-60897840
传真: 0571-2669701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 2)销售机构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东方财富大厦 2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北楼) 25 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 潘世友
电话: 021-54509977-8400
传真: 021-54509953
客服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http://www.1234567.com.cn
二、通过蚂蚁基金和天天基金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蚂蚁基金、天天基
金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蚂蚁基金、天天基金于约定扣款
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
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蚂蚁基金、天天基金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手续费),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蚂蚁基金、天天基金定期自动代
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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