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14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9 年第 3 号)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2 年 1 月 21 日证监许可[2012]101
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于 2012 年 6 月 4 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金现已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已变更为“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为:“162511”。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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