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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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港股通恒生香港 35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 年 4 月 13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宝港股通恒生香港 35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华宝港股通恒生香港 35 指数(场内简称“香港本
地”)
基金主代码 162416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3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华宝港股通恒生香港 35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华宝港股通恒生香港 35 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及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8 年 4 月 18 日
赎回起始日 2018 年 4 月 18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8 年 4 月 18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港股通交易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港股
通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
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
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其他场外销售机构和直销 e 网金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申购
费)。通过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 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每笔
1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
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场外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场外销售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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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者通过场内销售机构申购时,单笔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且申购申请的金额
必须为 1 元的整数倍。
其他销售机构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柜台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柜台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采取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
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表如下,场内申购费率与场外申购费率相同。
申购金额(元) 申购费率
100 万以下 1.00%
大于等于 100 万,小于 200 万 0.60%
200 万(含)以上 按笔收取,1000 元/笔
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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