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阳光人寿为代销机构的公告(2021/05/14)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5-14
华宝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阳光人寿为代销机构的公告根据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阳光人寿”)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自 2021 年 5 月 14 日
起增加阳光人寿代理以下基金的销售业务,投资者可通过上述代销机构办理以下基金的开户、申赎等相关业务。
一、 适用基金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华宝标普香港上市中国中小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 501021
2 华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A 类) 501301
3 华宝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 501310
4 华宝标普石油天然气上游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 162411
5 华宝中证消费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 501090
6 华宝标普美国品质消费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 162415
7 华宝中证 10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62413
8 华宝港股通恒生香港 35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162416
9 华宝标普中国 A 股红利机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501029
10 华宝标普中国 A 股质量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501069
11 华宝MSCI中国A股国际通ESG通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501086
具体业务办理及费率优惠活动,可咨询代销机构。
二、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具体业务及费率优惠活动
(1)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sinosig.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510
(2)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fs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050、400-700-5588、021-38924558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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