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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2-01 14:20:11 股吧网页版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2020年春节假期期间交易确认、清算交收、恢复申赎、基金分红等相关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1-31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2020年春节假期期间交
易确认、清算交收、恢复申赎、基金分红等相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上交所《关于调整2020年春节休市相关安排的公告》、深交所《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休市安排的通知》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证券资金清算交收等相关安排调整的通知》及各基金合同有关约定,由于2020年1月31日调整为非交易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同步将旗下基金在2020年春节假期期间交易确认、清算交收、开放日期等业务安排作出调整,现将相关调整公告如下:

一、2020年1月23日(含)前已受理但尚未确认的各类有效交易申请(申请日为T日)、或已确认的交易,但尚未交收划付的资金,应T+1日确认或交收划付资金的,则确认日/交收划付日为2020年2月3日;应T+2日确认或交收划付资金的,则确认日/交收划付日为2020年2月4日;应T+3日确认或交收划付资金的,则确认日/交收划付日为2020年2月5日,以此类推。

二、自2020年1月23日15:00后至2月2日期间,投资者提交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基金业务申请,各销售机构应视同2月3日的申请处理。

三、根据中国证监会《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故投资者于2020年1月23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货币基金的,自2020年2月3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20年1月23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货币基金的,享有申请日起至2020年2月2日的分配权益,且自2020年2月3日起不再享有货币基金的分配权益。

四、原春节假期前已披露公告中,涉及2020年1月31日开始办理或恢复办理的业务,以及基金分红登记业务,均顺延至2020年2月3日。具体涉及的基金包括:
1、海富通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139)

本基金原公告中恢复申购、赎回业务的时间由2020年1月31日调整为2020年2月3日;

2、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519505/B类519506)

本基金原公告中恢复申购(含转换转入)业务的时间由2020年1月31日调整为2020年2月3日;

3、海富通大中华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602)

本基金原公告中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业务的时间由2020年1月31日调整为2020年2月3日;

4、海富通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485)
本基金第四次分红公告中,分红登记日、除息日由2020年1月31日调整为2020年2月3日;红利发放日由2020年2月4日调整为2020年2月5日;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计入基金账户的日期由2020年2月3日调整为2020年2月4日;投资者可查询、赎回再投资所得份额的起始日期由2020年2月4日调整为2020年2月5日。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f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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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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