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28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现场方式召开泰达宏利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和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mfcteda.com)发布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现场方式召开泰达宏利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发布了《泰达宏
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现场方式召开泰达宏利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泰达宏利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泰达宏利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现场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泰达宏利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9 月 27 日上午 10 时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六号首创大厦 7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泰达宏利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以
下简称“议案”),议案内容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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