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26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现场方 式召开泰达宏利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泰达宏利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泰达宏利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现场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泰达宏利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9 月 27 日上午 10 时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六号首创大厦 7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泰达宏利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议案内容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9 年 8 月 30 日,即在 2019 年 8 月 30 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
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会议的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1、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大会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有表决权基金份额的总数、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3、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
4、大会主持人确定和公布监票人、公证机关和公证员姓名、见证律师;
5、大会主持人宣读议案;
6、享有表决权的与会人员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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